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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沿革

組織沿革

        為培育民航專業人員,本所於民國 36 年奉行政院核准於上海虹橋機場成立(時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技術人員訓練所),復因時局動亂訓練宣告停頓,至民國62 年11 月1 日始恢復設置,成為民用航空局常設單位,專責培訓各類民航人才。

 

       本所依行政院民國 36 年10 月24 日(卅六)五交字第43531 號指令核准公布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技術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成立,至民國89 年因應民航事業蓬勃發展,航空科技快速成長,各界對民航人才之需求增加,為合理運用民航訓練資源,建立完整之訓練體系,以提升飛航安全與服務品質,並使機關組織法制化,符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有關國家各機關組織應以法律訂定之規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奉總統 89 年2 月2 日華總一字第8900026930 令公布,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技術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於同年月廢止,本所正式更名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
       嗣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立法公布,本所組織規程於112年9月1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