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所長與民有約

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所長與民有約執行計畫要點

  • 目的: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以下簡稱本所)所長為展現親民、便民之服務效能,建構直接與民眾面對面溝通機制,主動發覺問題,特訂定本執行要點。
  • 時間:每逢單月第一個星期一上午九時至十一時。
  • 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必要時可另洽場地辦理。
  • 受理方式: 每次名額以三人為限,採預約登記方式向本所教務科登記 ( 電話: 02-87702643,傳真 02-87703818 ) ,每次保留一個名額供弱勢族群優先登記,內容相同案件以申請一次為原則。
  • 受理登記處理:本所承辦人受理預約登記時,應請民眾一併提出問題;對民眾所提問題非屬本所權責範圍者,應告知權責機關之名稱。
  • 約見通知: 本所承辦人至遲應於約見前三日通知預約者約見之時間、號次、場所 ( 地址、交通路線及位置圖示 ) 、相關單位、聯絡人、電話等。
  • 本執行要點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實施,未盡事宜得隨時修定之。
  • 您的來信,我們專人受理並分派至相關單位妥為處理回應,本信箱信件自分派至所屬單位處理來信人員之次日起3工作天內會予以回復。

請填寫下列資訊,內容皆為必填選項,請填妥後再行送出.

我要預約此時間
AM 09:00~AM 11:00
驗證碼圖片